实用新型专有是对产品的现达地道设客买结合所提出上现设加的教术规定,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所方案。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条第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定空国的实体。所述产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
一切方法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上述方法包括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处理方法, 计管机程市以及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等。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不需经过实质审查,手续比较简便,费用较低,因此,关于日用品、机械、电器等方面的有形产品的小发明,比较适用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改为以上文字,图片不变)
1、专利申请审查流程
实用新型:
咨询并获得技术交底——撰写——申请(获得申请号,申请日,交纳申请费)——(6 个月到 12 个月)初步审查——驳回或者授权(缴纳当年年费,下证)注:专利审查过程中,除去发明的实质审查阶段的审查意见外,发明的初步审查阶段,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初步审查阶段,都可能出现不超过 2 次的补正通知书或审查意见通知书。
2、专利审查的内容:实用新型:新颖性,实用性(专利法 22 条),公开是否充分,申请文 件技术方案是否清楚。
鑫维德惠企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5031047号-5
友情链接:国诚精信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