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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绿色工厂是在保证产品功能、质量以及制造过程中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引入生命周期思想,满足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环境绩效的综合评价要求。

认定条件

(一)济南市

1.在本市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诺并满足承诺要求。

3.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4.近三年内(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

5.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能源计量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采购制度、安全环保制度和产品生态设计制度等)健全并执行良好。

6.上年度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指标处于全市先进水平。

7.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健全。

8.其他指标需满足《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中的基本要求。

(二)山东省

1.应为省内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

3.近三年无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以及环境污染事件;

4.不存在“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

5.企业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按照《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有关要求进行自评价,并向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好处与奖励:

1.对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工厂分别一次性给予 4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2.优先纳入错峰生产豁免类企业清单;

3.推荐参评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

4.上报国家、省绿色制造专项项目原则上从获得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中推荐。

认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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